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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接工程的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(進口機電設備除外)、材料采購招標的代理業務,其相關收費標準參照計價格《[2002]1980號國家計委關于印發《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》的通知》,如下表:
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
注:1.按本表費率計算的收費為招標代理服務全過程的收費基準價格,單獨提供編制招標文件(有標底的含標底)服務的,可按規定標準的30%計收。 2.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。例如:某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6000萬元,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: 100萬元×1.0%=1萬元 (500-100)萬元×0.7%=2.8萬元 (1000-500)×0.55%=2.75萬元 (5000-1000)×0.35%=14萬元 (6000-5000)×0.2%=2萬元 合計收費=1+2.8+2.75+14+2=22.55(萬元) |